关于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航空安全实验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204号)
发布时间:2015-06-0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航空安全实验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1204号
民航局:
报来《关于报送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航空安全实验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民航函[2011]373号)、《关于报送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航空安全实验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报告的函》(民航函[2014]890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民航科研实力和综合保障能力,促进民航安全发展,同意建设航空安全实验基地。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顺义新城第29街区SY00-0029-6007地块。
二、本期工程以2020年为建设目标年,主要建设航空运行技术中心、适航与维修技术中心、航空安保技术中心和事故调查分析中心等4个实验技术中心及辅助生产设施。总建筑面积38520平方米,其中综合实验楼32680平方米,综合实验厂房5800平方米,门房40平方米;新增飞行模拟、噪声测量及审定、航空器结构仿真、安检设备综合检测、固态数据记录器等专业设备137台(套),升级改造现有飞行训练等设备5台(套)。
三、该项目总投资5.75亿元,所需资金由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解决。
四、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开展初步设计等工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加强与地方规划、国土等部门沟通,做好未来发展用地规划控制和保护工作。
(二)根据民航安全发展和业务开展需要,创新人才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分阶段补充专业人员,确保实验基地高效运转。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