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1084号)
发布时间:2015-05-1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长江南京以下12.5米
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5]1084号
交通运输部、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送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交函规划[2014]42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优势,稳步推进深水航道向上游延伸,加快推进江海联运,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同意建设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工程。
项目法人为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
二、项目建设范围为长江南京至南通227公里河段,重点实施仪征、和畅洲、口岸直和福姜沙4个碍航水道洲滩守护工程,并结合疏浚措施,初步实现12.5米深水航道由南通(天生港区)上延至南京(新生圩港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潜堤6道(长约19.3公里)、丁坝33道(长约18.3公里)、护滩带14道(长约2.1公里)、护底带5道(长约2.7公里),加固护岸长约43.5公里,航道疏浚共约1687.6万方,并配备导助航设施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3.06亿元,由中央资金和江苏省财政性资金按8:2出资,中央资金中我委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交通运输部内河水运建设专项资金按1:2分摊。
四、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全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在下阶段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最新测图和河势变化,结合模型试验,进一步优化整治工程方案。
(二)结合水沙变化特点,在工程建设中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
(三)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本期工程实施后,将实现和畅洲右汊12.5米深水航道单向通航,请进一步研究论证左汊通航可行性
六、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将概算报我委核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