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第三方评价报告完善春运服务的通知(发改运行[2015]1027号)
发布时间:2015-05-15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利用第三方评价报告
完善春运服务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5]10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问卷调查,对2015年春运工作进行了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显示,2015年春运工作总体较好,旅客满意度较高,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为利用好评价结果,有针对性地改善春运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春运服务质量和组织水平,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改进服务工作
评价结果显示,旅客对站场秩序、公共交通、志愿者服务较为满意,但69.3%的旅客没有收到过春运有关手机信息, 32.2%的旅客认为服务态度需要提升,27.6%的旅客对卫生环境有意见,19.5%的旅客希望完善售票组织。
各地区要根据评价结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着力加大手机信息精准推送力度,改善场站和车辆卫生环境,加强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完善互联网售票组织,有针对性地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启动高校学生错峰出行组织工作
高校通常在暑假放假前就确定寒假放假时间。为有序组织好2016年春运期间学生错峰出行,各地春运办要督促高校较为集中的地区,尽早启动错峰工作,会同教育、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研究制定具体错峰方案,协调高校错开寒假放假时间。
三、组织志愿者参与日常客运服务
各地区要进一步认识志愿者的重要作用,协调有关志愿者组织和车站、机场、码头等单位,做好志愿者招募、培训和岗位对接,安排志愿者在节假日和周末参与旅客运输服务,提供引导咨询、秩序维护等服务工作,积累更多工作经验,以便更好地服务春运。
四、利用信用手段约束失信行为
要把所有客运企业纳入信用体系,建立信用档案,及时准确地记录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的失信行为。要重点加强对信用记录较差企业的监管和教育,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依法依规取消参加春运的资格。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价工作
第三方评价可以指导我们有针对性地改善春运服务。各地区要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对今后春运工作进行评价,广泛听取社会意见,用好评价成果,提升春运工作水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