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予以自愿减排交易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的函(发改办气候[2013]1353号)
发布时间:2013-06-0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予以自愿减排交易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的函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备案审定与核证机构初审意见的函》(京发改[2013]449号)收悉。
经审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指南》规定的审定与核证机构备案条件,现予以备案,可从事的专业领域见附件。
特此函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