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云南省澜沧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196号)
发布时间:2014-09-2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云南省澜沧民用机场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2196号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云南省澜沧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发改民航[2013]1127号)、《关于上报云南澜沧民用机场建设招标方案的请示》(云发改民航[2013]1595号)、《关于云南澜沧民用机场项目的资金承诺函》(云发改民航函[2013]325号)、《关于上报澜沧民用机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请示》(云发改民航[2013]12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澜沧机场本期工程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2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75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条长2600米、宽45米的跑道和1条垂直联络道,跑道主降方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灯光系统和仪表着陆系统,次降方向设置B型简易灯光系统;新建3000平方米的航站楼、4个机位站坪、3500平方米的停车场、1500平方米的机场业务用房、1820平方米的消防救援综合楼;新建1座塔台及600平方米的航管楼;配套建设通信、气象、消防救援、供电、给排水、供热、供冷、供气、供油等设施。
二、项目总投资15.33亿元,其中,机场工程投资15.31亿元,由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87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5.22亿元,其余7.22亿元由云南省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供油工程投资0.02亿元,由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安排自有资金解决。
三、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分别作为机场工程和供油工程的项目法人,负责各自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在后续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机场周边土地规划控制,严格保护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
(二)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