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吉林省松原民用机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01号)
发布时间:2014-09-2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吉林省松原民用机场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4]2201号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批新建松原查干湖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发改交运[2013]1025号)、《关于新建松原查干湖机场项目资金的承诺函》(吉政文[2014]28号)、《关于松原查干湖机场项目招标事项情况的报告》(吉发改交运[2014]84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松原机场本期工程按满足2020年旅客吞吐量4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200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条长2500米、宽45米的跑道和1条长233米、宽23米的垂直联络道,跑道主降方向设I类精密进近仪表着陆系统和灯光系统,次降方向设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新建4000平方米的航站楼、5个机位的站坪以及3900平方米的辅助生产生活设施;新建1座塔台和800平方米的航管楼;配套建设通信、气象、供电、给排水、供热、供冷、供气、供油、消防救援等设施。
二、项目总投资7.84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76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2.09亿元,其余由吉林省和松原市政府按照等比例安排财政资金解决。
三、吉林省松原查干湖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四、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五、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督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完善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配套设施,完善地面交通条件,认真落实机场补亏措施,保证机场顺利建设和可持续运营。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