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海南洋浦港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洋浦成品油保税库项目配套码头工程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延期的复函(发改办基础[2015]591号)
发布时间:2015-03-17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海南
洋浦港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洋浦成品油
保税库项目配套码头工程项目核准
文件有效期延期的复函
发改办基础[2015]591号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延长中石化(香港)洋浦成品油保税库配套码头项目核准有效期的请示》(琼发改[2015]23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海南洋浦港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洋浦成品油保税库项目配套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615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3月22日。
二、除作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各项仍按我委发改基础[2013]615号文核准的内容执行。
请据此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特此函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