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053号)
发布时间:2016-05-16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吉林省龙井至
大蒲柴河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1053号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报批延吉至长春高速公路龙井至大蒲柴河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发改交运〔2016〕58号)及有关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深入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加快长吉图沿边地区开发开放,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吉林省龙井至大蒲柴河公路。
二、主线起自龙井市西(和龙市头道镇龙新村),接在建的延吉至龙井高速公路,经头道镇、西城镇、和龙市、石磨洞、松江镇、两江镇,止于敦化市大蒲柴河镇金沙河屯,接在建的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全长约134公里。在西城、和龙、松江、池北、两江、四湖(一期工程)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预留仙峰1处互通式立交。另建松江至二道白河联络线,路线起自主线池北互通,止于二道白河镇,全长约14公里,预留二道白河1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和龙互通连接线约4.7公里,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主线与松江至二道白河联络线均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和龙互通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15.62亿元(静态投资约为108.22亿元)。其中,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32.63亿元,项目法人安排自有资金2.76亿元,共计35.39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0.61%,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项目法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地质勘察工作,进一步优化连续纵坡、积雪冰冻、特长隧道等局部路线方案比选,做好隧道建设运营风险分析,确保施工和运营安全。
(二)结合区域公路网及城镇规划,优化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三)充分考虑项目地处长白山地区特点,积极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注重公路设施与周边自然景观融合。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