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918号)
发布时间:2016-04-29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国家发改委点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福建省永泰
梧桐至尤溪中仙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6]918号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国家高速公路网莆田至炎陵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闽发改交通[2016]24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沿线地区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建设福建省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公路。
二、路线起自永泰县梧桐镇潼关村,接已建成的宁波至东莞国家高速公路福州段,经嵩口、中仙,止于尤溪县中仙乡华口村,接拟建的莆田至炎陵国家高速公路尤溪中仙至建宁里心(闽赣界)段和在建的沙县至厦门国家高速公路尤溪段,全长约65.8公里,其中福州段长约39.8公里,三明段长约26公里。全线在潼关(枢纽)、嵩口、中仙、华口(枢纽)4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87.29亿元(静态投资82.51亿元),其中,福州段估算总投资52.6亿元,三明段估算总投资34.69亿元。国家安排中央专项建设基金(车购税)21.13亿元,福州市政府、三明市政府分别出资9.03亿元和5.72亿元,共计35.88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41.1%,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福州段项目法人为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三明段项目法人为三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以长大桥隧为重点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矿产资源调查,进一步优化局部路线方案比选。
(二)结合区域公路网及城镇规划,优化互通立交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划分。
(三)采取切实措施保护沿线生态环境,优化路线平纵线形,做好长大纵坡、隧道群等路段的安全设计。
五、项目法人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工程、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采用委托招标。
六、本项目为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法人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把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和集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关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