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2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合作时报社: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供销合作社扎实做好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出台的宣传、信息、调研、社务公开四个意见贯彻落实工作,总结交流办公室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办公室工作质量和水平,经报总社领导同意,定于近期召开全国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会议。会议期间中华合作时报社套开报社记者站站长座谈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9月22日——23日,21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锦绣山庄(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锦绣川乡,0531-85120666)。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办公室主任,各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另外可选辖区内一家总社地市级信息直报单位的办公室主任参会;中华合作时报社驻各地记者站站长。
四、会议内容
(一)总结交流近年来的办公室工作特别是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扎实落实总社出台的四个意见,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套开中华合作时报社记者站站长座谈会,研究加强与改进记者站管理工作,并对明年的报刊宣传及发行等工作作出安排。
五、材料准备
交流材料:请各省级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认真总结本单位办公室工作特别是贯彻落实四个意见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书面材料(3000字以内),于9月17日前报总社办公厅信息处。
统计材料:为便于进一步掌握各地贯彻四个意见有关情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按要求填写“贯彻总社四个意见情况表”(见附件),并于9月17日前报送总社办公厅信息处。
展示材料: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认真清理统计本单位主办或主管的所有信息简报、报纸、期刊或调研性内部资料,并各准备二份样品带到会上展示。
六、会议报名
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民族、单位及职务、包括手机在内的联系方式等)于9月18日前报总社办公厅信息处,并抄报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室;总社地市级信息直报单位的参会人员由所在省、自治区统一组织报名;中华合作时报社记者站站长报名工作由报社组织。会议报到的接机接站事宜请与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
(一)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姜晋光 0531—88596601,13969186636。
孟 闽 0531—88596619(传真),13853110077。
(二)总社办公厅信息处
何 晖 010—66050047,66016024(传真),13366011159。
Email:81777886@qq.com
王冕翎 010—66050047,13681307508。
附件:贯彻总社四个意见情况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