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棉工业杯”200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棉花检验员、锯齿轧花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18作者:中飞咨询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点击:
各有关省级供销合作社、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为开发劳动者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广大职工钻研技术业务,走岗位成才之路,促进棉花行业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工作安排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135号)精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拟联合举办“中棉工业杯”2007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棉花检验员、锯齿轧花工职业技能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
2、承办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棉麻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3、协办单位:中国棉花协会棉花加工分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销合作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4、独家冠名单位:中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5、技术支持单位: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金狮棉机有限公司
6、大赛成立组织委员会,负责比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成员由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的有关领导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国棉花协会棉花加工分会),办公室下设:比赛组、裁判组、保障组和新闻宣传组,负责大赛的日常组织实施工作(见附件1)。
二、大赛工种:
棉花检验员、锯齿轧花工
三、大赛内容及标准
大赛以国家职业技能高级工及以上标准命题,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实际操作考核两个部分进行,按总成绩排名次。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占总成绩的25%,实际操作考核占总成绩的75%。比赛培训资料统一为:《棉花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锯齿轧花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
(一) 棉花检验员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
理论知识考试:以《棉花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中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应掌握的理论知识为命题标准。
实际操作:1.感官检验品级 2.手扯长度。
(二)锯齿轧花工的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
理论知识考试:以《棉花加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中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应掌握的理论知识为命题标准。主要包括 1.锯齿轧花机的结构和工作原理;2.锯齿轧花机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锯齿轧花工的操作技术和安全管理;4.控制轧花机产量和质量的方法;5.锯齿轧花机故障的处理方法;6.棉花加工行业相关常识。
实际操作:工作箱的调整;锯片滚筒的装配;毛刷滚筒的装配;故障排除。
四、大赛方式
大赛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经初赛选拔的优秀选手,可推荐参加12月举行的全国决赛。
五、参加决赛选手的范围和条件
此次大赛的参赛范围包括: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棉花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企业及其他涉棉企业。坚持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专研技术,勇于创新,出色完成生产任务;在初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已参与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棉花企业的选手(见附件2)。
六、名额分配原则
1、参加全国决赛的选手为100人,其中:棉花检验员50人;锯齿轧花工50人。
2、棉花检验员、锯齿轧花工参赛名额按照全国棉花产量分布分配(见附件3)。
七、比赛评审和裁判
比赛设两级裁判组,负责理论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比赛综合成绩的评审裁判工作。初赛裁判组成员由各省级赛区有关专家担任;决赛评审组由全国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全国决赛的评判及综合评审工作。
八、奖励办法
(一)在全国决赛中,对获得棉花检验员、锯齿轧花工决赛前三名的选手,报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奖章、奖牌和荣誉证书;棉花检验员可直接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锯齿轧花工可直接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同时由全国组委会颁发一定数额的奖金。
(二)在全国决赛中,对获得第四名到第二十名的选手,由全国组委会授予“全国棉花检验员、锯齿轧花工行业技术能手” 称号,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棉花检验员可直接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技师职业资格;锯齿轧花工可直接晋升为中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中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高级工职业资格。
(三)在全国决赛中获得第二十一名到第五十名的选手,由组委会授予“全国棉花检验员、锯齿轧花工大赛”优秀奖,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四)对于在比赛的初赛、决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全国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九、经费
组织大赛坚持节俭原则。全国总决赛费用由承办、协办单位、独家冠名单位、技术支持等单位共同负责募集;省级选拔赛费用由省级供销合作社负责筹措;省级供销社派出一位负责人带队参加全国总决赛,也可承担参加全国决赛选手的交通、住宿费。
十、比赛活动的时间安排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2007年10月至11月15日以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初赛;全国总决赛时间暂定在12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具体要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供销合作社与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密切合作,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认真抓好初赛的组织落实工作,请各单位在11月15日前,将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名单和推荐表(详见附件2)报比赛组委会办公室。上报材料包括:
(1)初赛情况小结、参赛人员名单及理论测试与实际操作考核成绩;
(2)参赛选手推荐表;
(3)参赛选手一寸免冠照片6张;
(4)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
组委会办公室通讯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2号成铭大厦B1座10E
邮 编:100035
联系人:余泳(010-66118609) 王新龙(010-66118619)
传 真:010-66118603
网 址:http://www.china-cotton.org(中国棉花协会网站)
http://www.chinacotton.net(中国棉花工业网)
附件:
1、全国棉花检验员、锯齿轧花工技能大赛组织机构
2、全国棉花检验员、锯齿轧花工技能大赛决赛选手推荐表
3、全国棉花检验员、锯齿轧花工技能大赛决赛名额分配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 中国就业培训 中国财贸轻
总社办公厅 技术指导中心 纺烟草工会
二OO七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