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西安核仪器厂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0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环境保护部点击:
西安核仪器厂、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相关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经研究,同意西安核仪器厂、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信息变更(见附件)。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4月1日
抄送: 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机械院核设备安全与可靠性中心。
附件
民用核安全设备许可证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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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许可证变更内容 |
1 |
西安核仪器厂 |
国核安证字S(14)11号 国核安证字Z(14)17号 |
法定代表人由“齐梅”变更为“李军博”。 |
2 |
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 |
国核安证字S(14)05号 国核安证字Z(14)05号 |
法定代表人由“宫惠明”变更为“奚国伟”。 |
3 |
上海东洋炭素有限公司 |
国核安证字Z(12)19号 |
法定代表人由“近藤纯子”变更为“詹国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