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情况通报第18期(于康震副部长在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16-03-14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渔业局点击:
于康震副部长在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2月26日)
猴年春节刚过,农业部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5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十三五”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和2016年重点工作。这次会议是经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的,体现了我部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家安监总局一直以来非常关心支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农安两部门多年来一直保持着紧密的合作,这次王力争监察专员专门出席会议,做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地渔业部门的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2015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卓有成效
2015年是海上渔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后,各项工作完整运行的第一个年头。原渔政指挥中心和三个海区渔政局整建制划出,由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和各省渔业主管部门承担了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一年来,我部和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齐心协力、同心同德、克服困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深入开展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等违规渔具,打击渔船非法捕捞作业,进行渔船安全隐患治理。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部署,农业部组织了“部领导与渔业企业经理、渔船船主谈心对话”活动,我和几位渔业企业经理、渔船船主和船长代表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通过对话,我发现渔民群众在实践中总结出很多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经验,值得宣传推广,只有切实增强渔业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主体责任,才是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之道。
(二)加强基层基础,构建长效机制
为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自2009年起,我部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文明渔港”“平安渔业示范县”两个创建活动,作为当前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六年来,共创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133个、“全国文明渔港”47个。“两个创建”得到了各地政府和安监、渔业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开展“两个创建”活动,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为构建渔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督查检查,强化港监管理
我们认真汲取天津港爆炸、长江沉船等重特大事故事件教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全年共组织督查检查15批次,多次会同国家安监总局赴重点渔区开展专项督查,包括我在内,我部领导两次带领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到重庆、四川两省(市),对10个市(区)、16个县(街道)进行督查检查。船检系统深入推进渔船检验执法三大行动,全国共普查渔船57万艘,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渔船5万艘,查处假冒伪劣船用产品11万台(件)。各地渔业部门充分发挥渔港监督机构职能,积极推行“依港管船”,开展渔港安全专项督查,消除渔船安全隐患,积极开展渔业船员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渔业船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实现全国范围内船员信息的统一管理。
(四)加强应急处置,应对突发事件
各级渔业部门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加强与安监、海事、搜救、海警、外交等部门、我驻外机构和国外有关机构的沟通协调,通报核实有关信息,组织渔船自救互救,协调专业救助力量对遇险渔船进行救助。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做好信息沟通发布和防台减灾工作。我部分别组织对部机关人员和全国系统内人员进行应急值班培训,两次均邀请安监总局有关司局级领导当面授课。妥善应对和处置了“浙岱渔04889翻扣致16名渔民遇险”等多起重大海上险情以及“苏迪罗”等多个超强台风侵袭。共协调组织渔业海难救助1044起,出动渔船、渔政船(艇)1704艘次,成功救助渔民14139人次、渔船1324艘次,投入救助经费0.29亿元,挽回经济损失8.82亿元。
(五)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
我部继续强化与交通、安监、气象等部门在水上安全管理、海上救助、灾害预警等方面的合作。特别是加强与安监总局合作,做好水上事故统计考核指标和责任认定的协调;深化与交通部合作,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形成管理合力,有效救助遇险渔船渔民,保护广大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渔业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协调安监、海事、气象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提升了水上安全管理合力。
(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风险保障
在财政、发改、安监等有关部门支持下,我部和各地多渠道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加大渔船集体救生设备和渔港航标等安全设施设备建设投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渔船,提高监管能力。目前已初步形成了融合现代通信方式,辅以船舶自动识别(AIS)、无线射频识别(RFID)、船位监测等技术手段的渔船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各地渔业部门对大中型海洋渔船的实时联络及船位监测,有效提升了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和监管水平,为灾害预警、海难救助、渔船监管和维护海洋权益等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全国渔业互助保险系统共承保渔民95万人、渔船7.8万艘、养殖水面26万亩,提供风险保障3300亿元,共支付经济补偿金6.6亿元。
据统计,2015年共发生各类渔业船舶水上事故254起,死亡(失踪)307人,其中,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208起,死亡(失踪)154人,同比减少43起、29人,实现水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失踪)人数“双下降”,使渔业安全生产总体保持平稳态势,为确保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一系列重大国事活动顺利举办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此,我代表农业部向长期以来给予我部工作大力支持的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向辛勤工作在渔业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各级渔业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亲切的慰问!
二、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经过多年努力,渔业安全生产取得较大进展,渔业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能力有了一定提高,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一些影响和制约渔业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依然十分突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通过对2015年统计数据深入分析,当前渔业船舶水上事故呈现以下特点。
(一)渔业生产性事故多发,隐患突出
2015年,全国共发生渔船生产性事故208起,死亡(失踪)154人,虽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了17%和16%,但仍呈多发态势,事故起数和死亡(失踪)人数仍居渔船水上事故的首位,是渔业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从事故类型看,船舶自沉、人员溺水、机械损伤是生产性事故的主要类型。这些事故发生,与外来劳动力增多、流动加快,船员素质和技术水平普遍下滑有关,也与船舶质量、船舶装载不合理,或者船舶操作不当有关,还与单船航行作业,或者与编组船舶相距较远又缺少通信联络,造成救助不及时、不到位有关。
(二)商船碰撞渔船事故仍然是重要方面
2015年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即商船碰撞渔船事故14起,死亡(失踪)94人,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了4%和62%,显著特点是重大事故比例高、一次性死亡(失踪)人数多,死亡(失踪)人数占渔业船舶安全事故总数的30%以上。由于商船与渔船吨位相差巨大,一旦发生碰撞,往往导致渔船沉没、渔民群死群伤,给渔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成为当前我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商船碰撞渔船事故的发生有气候、海上作业环境、船员操作等多方面的原因。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异常,灾害性天气增多,特别是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航运船舶大幅增加,传统作业渔场与海运航线交叉重叠、船舶密集,增加了商船与渔船的碰撞风险和几率。同时也存在船舶航行中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疏于值班瞭望,以及船员经验不足、避碰措施不当和商船肇事逃逸等方面的原因。
(三)自然灾害事故波动较大
据统计,全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27起、死亡(失踪)57人,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了23%和111%,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失踪)总人数的11%和19%。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冬春两季,每年的3、4月份和11、12月份大雾、寒潮、大风等气候现象具有突发性,不可控因素多,对渔业安全生产威胁愈来愈大。同时渔港基础设施还不能满足渔船安全停泊避风的实际需要,大部分渔船吨位小、抗风能力差、安全装备水平落后,重要船用产品质量欠佳,且船上人员尤其是船长思想麻痹、缺乏安全意识、采取预防措施不当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三、做好“十三五”时期渔业安全生产总体谋划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渔业的重要时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做好未来五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努力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为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渔业提供重要保障,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意义重大!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全面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这里我结合渔业行业特点,强调几个方面。
(一)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渔业是高风险行业,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虽然我们付出了艰苦努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每年仍有200多起渔业事故发生,造成300人左右渔民兄弟死亡或失踪,这个数字背后是几百个家庭的悲剧!每念及此,我都深感痛心!“画家不解渔家苦,好作寒江钓雪图。”我们不能做这样的画家,各级渔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管安全的同志必须怀着对渔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牢记“血的教训”,高度重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既要积极应对自然风险,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也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做到“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二)全面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两个创建活动开展六年来,得到各地的广泛认可,已成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和良好品牌,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了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必须继续坚持、抓点带面、扎实推进并不断完善。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创新渔船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在抓安全生产方面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渔业安全社会化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结合“十三五”渔船管理政策,探索推动大中型渔船公司化经营,提升渔船作业组织化程度,追究事故渔船编组连带责任,积极探索渔业互助互救的长效机制。
(三)全面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不断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等各方面予以倾斜。渔港监督系统是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力量,在过去几次机构调整的过程中,港监机构的职能有所削弱。随着海上执法体制改革,农业部在渔港水域管理方面的职能有所强化,渔港监督工作面临着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顺应时代要求,全面加强渔港监督工作。要紧紧抓住“人、船、港”三个支点,明确职责,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充分发挥依托渔港便于集中管理渔船的优势,特别是做好伏休期间、灾害性天气、节假日期间在港渔船管理。人是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因素,要切实抓好渔业船员管理工作,全面加强渔业船员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实现渔民素质的整体提升。要进一步推进船员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渔船与船员的协同管理。
(四)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渔业生产装备水平和管理能力,是实现渔业安全发展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各省积极争取资金,加强渔业安全装备建设,取得卓有成效的进步,但是由于建设过程中各自为战,标准规划不统一,现实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障碍。要紧紧抓住调整渔业油价补贴政策的有利时机,在未来五年内,积极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提高渔船装备卫星电话、AIS、救生筏等渔船安全救生和通导设备的配备率,鼓励地方利用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对渔民教育培训、渔港信息化建设、渔港航标建设给予补助,升级改造老旧病险渔港,进行渔港护岸、防波堤、航标等安全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进行渔业无线电通信岸台基站的建设和维护,建设完善全国渔船渔港动态监管系统。做好渔业船舶安全救助与应急管理平台规划,组织协调各地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国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做到对渔港实时监控,实现所有大中型海洋渔船的实时联络和船位监测,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生产能力和监管水平。
(五)做好渔业船舶检验监督管理
船检工作是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去年我两次参加船检工作会议,现在我还要再强调几点。“十三五”时期渔船检验工作要围绕支撑现代渔业建设和平安渔业建设,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质量、方便渔民的原则,完善渔船检验监管方式,提高法定检验履职效能。建立船用产品召回制度,加强船用产品检验监管。强化检验监督法律法规建设,制修订各类渔船检验相关技术规则、规范。开展渔船标准化船型选型研究和优化设计。构建执法公正、把关有力、管理科学、服务有效、勤政廉洁的渔船检验监督管理新格局。
(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和风险保障能力
认真做好应急处置和风险防范,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各地要积极探索完善值班制度,设立专职岗位,保障专人值守,严肃责任追究,组织开展渔业应急值班培训,增强一线值班人员风险意识和应急事件处置能力。通过提升应急指挥手段,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互助保险工作的领导,将渔业互助保险作为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渔业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环节,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渔业互助保险在船员安全教育培训、灾害预警预报、灾难紧急救助、灾后救济帮扶中的积极作用。
(七)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继续加强与安监部门的合作,深入推动“平安渔业”创建活动,联合开展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交通运输部门深化交流合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部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与海警部门加强合作,理顺中央各部门之间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职责权限,形成海上事故处理机制,通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摸清问题,推动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与气象、海洋环境监测部门的合作,完善渔业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立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
四、认真抓好2016年几项重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开好头、起好步十分重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在做好各项渔业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基础上,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着重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推进渔民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管理归根结底是人的管理,今年我们第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开展渔民教育培训。去年出台了《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年初也已经制定下发了工作方案,并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今年还将编制出版渔业船员培训教材,推荐各地使用。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渔民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涉外渔业教育培训。各级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确保对基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人员、相关渔业企业负责人、船东船长和渔业船员进行全覆盖式的教育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内陆渔业船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不能使内陆渔业船员管理成为安全管理中的短板。今年我部将对各地执行落实情况和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二)切实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要真抓实抓;来不得丝毫懈怠,要抓紧抓牢。不能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仅要有部署,更要有检查,要在落实、落地、落细上下功夫。要全面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落实船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我们要组织开展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通过自查自纠、异地检查、督导抽查、重点回查等方式,对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轮大检查、大排查,确保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渔船船主“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我部将组织重点地区进行交叉检查,根据相关主要指标进行测评,并公布评分排名结果,检查督查结束后还要举行经验交流汇报会,这些活动我都争取参加。同时,进一步加强远洋渔船安全管理,鼓励到主要远洋渔业生产基地组织开展实地检查督查,落实远洋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妥善处置远洋渔船安全事故。
(三)继续扎实推进“平安渔业”创建
今年要在全面总结“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开展六年以来的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新一轮创建活动,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工作、提高渔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举措。两个创建活动自身也要紧密结合,将文明渔港创建成果纳入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要求,达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共同发展的目的。对积极参加两个创建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要在精神上、资金上给予支持和鼓励。
(四)着力推进水上交通事故防控
水上交通事故动辄造成渔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始终是渔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2016年我部将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会商交流,通过统计数据分析和联合调研,进一步深化两部水上安全管理合作,争取在水上交通事故防控方面有所突破。要会同安监和海事部门,组织基层管理人员、有关专家、商船船长、渔船老大就落实编组生产、加强值班瞭望、商船渔船通信、增加警示提醒、避碰紧急处置、航迹信息留存、应急救援及逃逸追责等进行会商,形成共识。争取联合下发文件,对渔船和商船分别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并加强针对性教育,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遏制水上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同时要与海搜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水上救助联动,及时响应、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渔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五)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厄尔尼诺”现象持续影响,2016年恶劣气候频繁,异常波动幅度大,台风偏强偏北,可能对渔业安全生产造成巨大威胁。各地要高度警惕,制定和完善防台应急预案,加强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与气象、海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提前组织做好各项防范工作。特别是北方沿海省市台风防抗经验不足,要积极借助专家力量和兄弟省市有效经验,提早谋划,积极应对。
同志们,2016年春节刚过,全国人大、政协两会即将召开。目前是传统渔业生产旺季,同时又是恶劣天气密集、海况复杂的季节,是渔船事故特别是碰撞事故高发期。一年之计在于春,请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千万不能麻痹大意,要把渔业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好,确保两会期间和春季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