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农业技术转移中心的函
发布时间:2015-08-21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点击: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商请设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农业技术转移中心的函》(宁政函〔2015〕103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与你区合作,在宁夏设立“中国—阿拉伯国家农业技术转移中心”。请按照你区提出的中国—阿拉伯国家农业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方案,抓紧实施。
农业部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