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112号建议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15-07-10作者:中飞咨询来源:农业部科技教育司点击:
一、关于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与种植结构调整
2014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实施了“湖南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治理修复,取得一定成效。下一步,将及时总结示范经验,完善相关措施,积极探索可推广复制的重金属污染治理途径。
二、关于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与监测预警
2012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了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在全国普查基础上,依托财政专项,针对蔬菜、粮食作物等农产品产地设立国控监测点,开展土壤重金属污染动态监测和预警。下一步,我部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普查监测预警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施用
我部持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工作。持续推进浙江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10个循环农业示范市和13个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下一步,持续推动化肥农药科学施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不断提升农民保护耕地资源的责任意识。
四、关于耕地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建立完善
我国已颁布实施了《农业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已对农业农村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多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下一步,加强法规建设,健全中央、省、市(县)三级农业环境监测体系。
五、关于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防治科技攻关
“十一五”以来,我部先后启动一批公益性行业科研项目,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为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将不断加大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治理科技攻关力度。
六、关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
2012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基础设施建设到设备购置等制定了财政支持政策,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中央财政积极探索耕地污染治理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为做好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我部2015年初印发了《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将大力培育新型治理主体作为重要的综合治理措施。